关于合肥市研究院研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各院地共建研究院:
为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合肥市研究院研发资金管理办法》合财教〔2014〕1583号文件,现将2015年度合肥市研究院研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中科大先研院、合工大智能研究院、中科院创新院、清华公共安全院、北大生物研究院内已正式入驻的科研团队、研发中心、实验室、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所申报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距离产业化较近、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支持领域
(一)重点支持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十大产业相关的核心技术、重大装备的研发;
(二)重大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等项目;
(三)各研究院研发主攻方向和领域内的科研项目中试及产业化项目。
三、支持方式与资金安排比例
2015年研究院研发资金5000万元,其中70%用于直接补助方式,30%用于股权(或债权)投入方式。直接补助的项目2年内完成(重大项目不超过3年),股权(或债权)投入项目完成时间按投资协议执行。每个项目申请资金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研究院入驻企业重点在股权投入上给予支持。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各研究院是项目法人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上报各研究院,各研究院应按项目支持领域进行初审、筛选上报项目,并出具申报公函,说明本单位项目申报总体情况,各研究院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前期投入的真实性承诺负责。
(二)各研究院登录合肥市科技局网站(www.hfst.gov.cn),进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三)申报单位需提交项目法人单位申报公函、《合肥市研究院研发资金项目申报书》、“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及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签字盖章后,2015年6月5日至6月10日报送市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采用直接补助方式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采用股权(或债权)投入方式的,委托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尽职调查,并由该公司提出投资建议。已经与政府签定协议的项目,按原协议执行。
(五)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及投资建议,确定各研究院拟扶持项目、投入方式及资金总额会商相关部门,2015年7月31日前报经市校(院)地共建研究院议事协调机构审议,公示后上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合肥市科技局 张 彬 电话:63538657
合肥市财政局 梁俊峰 电话:6353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