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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搭建物联网信息平台 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业信息化战略合作协议正式生效

文章来源: 合肥创新院 / 严海艳     发布时间:2015-06-03      浏览次数:



        为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提高合肥研究院科研应用水平和科研成果转化率, 6月2日,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集团”)、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合肥研究院、合肥创新院共同签署了《农业信息化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和推动物联网、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副巡视员、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秘书长符纯华,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钱斌,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崔继华、魏邦余;辉隆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李永东,合肥研究院院长匡光力、副院长江海河,智能所常务副所长王儒敬;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合肥创新院董事长雍凤山,合肥创新院总经理李季、副总经理黄叙新等出席了仪式。
 
        王儒敬简要介绍了技术项目的主要进展、前景预期等情况,李永东、钱斌分别介绍了辉隆集团、省供销社的经营概况、目标定位、服务特色以及对合作项目的发展期望。
 
        雍凤山简要介绍了创新院的定位、目标、建设进展、能够为合作提供的服务内容等情况,并结合产投集团在金融资本服务方面的优势,对创新院的产业化方向作了详细的解说。匡光力从学科门类建设、优势学科研究方向、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展开,全面介绍了合肥研究院的科研实力,并从信息农业、生物培育工程两方面介绍了合肥研究院在农业研究领域拥有的技术成果和优势。在谈到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时,匡光力着重对合肥创新院企业化的运营模式进行了说明。
 
        根据合作协议,四方将共同投资3000万元合资成立农资电子商务公司,并搭建农业综合服务电商平台。省供销社、辉隆集团将充分发挥其充沛的网点资源、庞大的“为农”服务体系和健全的配送终点等核心优势,合肥研究院将在已有成果基础之上,接合企业的发展需求加强信息化领域的研发工作,创新院将发挥其在基础条件支撑、技术成果产业化模式探索方面的优势,共同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等科研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合力将电子商务公司建成农资行业的电商标杆企业,为信息技术拓展应用到农资行业以外的棉花、日用工业品等领域奠定基础,真正为农民服务、为农民创造财富,推动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实现科研单位、企业、社会的共同进步。
 
        参加会议的还有省供销社综合业务处,辉隆集团监事会、董事会、网络与品牌部、办公室、网络部,合肥研究院综合处、科技发展处、资产管理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农资供应龙头企业,是安徽省供销社控股的农资流通行业第一家上市企业,行业综合竞争力排名全国第四,是省重点流通企业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部确定的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首批试点企业,全国供销总社“新网工程”示范企业,是省级化肥、农药储备和国家化肥淡季商业承储企业。辉隆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
李永东、崔继华、江海河、李季代表合作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匡光力、雍凤山、符纯华等嘉宾共同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