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皖全创改2016-7号-关于印发合肥创新院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经成果转化部申请、创新院院务会审议,拟将以下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合肥中科绿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并对相关贡献人员实施股权奖励,以及相关股权转让、企业股权结构调整事宜,现公示如下:
拟以一项发明专利(玻璃幕墙清洁机器人的路径规划方法及玻璃幕墙清洁系统,专利号:ZL202511474268.3)作价入股合肥中科绿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我方无形资产价值为100万元。本次执行股权奖励比例70%(奖励金额70万元),奖励对象:王易安团队;股权奖励比例10%(奖励金额10万元),奖励对象: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以上股权奖励事项予以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yung1010@126.com联系电话:6569530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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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